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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金属及非金属矿开采税率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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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消息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提交议会审议的新税法(草案)规定了一些主要金属及非金属矿的开采税率标准,其中铜矿为8%,锌矿为9%,铅矿为8.5%,铝矿为0.3%,锡镍矿为6%,金、银、铂、钯矿为5%。另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放射性金属矿石开采税率分别为:铬矿为17%;铁矿和铁锰矿为3%;铁球矿为3.5%;铀矿为15%。
  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为:
  1,含有以下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铬、钛、镁、钴、钨、铋、锑、汞、砷等,另外钒为4%。
  2,含有以下稀有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7%:锂、铍、铌、钽、锆、钇、锶、镓等。含有稀散金属硒、碲、钼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
  3,含有稀散金属钪、锗、铷、铯、镉、铟、铊、铪、铗、锇等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
  4,含有镭、钍等放射性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5%。
  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分别是:
  烟煤、褐煤、油页岩为0%;用于出口的烟煤为2.51%;磷灰岩为4%;硼硬石膏为3.5%;重晶石为4.5%;滑石为2%;萤石为3%;硅灰石为3.5%;半石墨为2%;石墨为3.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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